2026年1月15日,歐盟委員會通過了兩項新條例,即委員會實施條例(EU)2026/138和委員會授權條例(EU)2026/137。該等條例已于2026年3月24日在《歐盟官方公報》上公布。
上述條例對經(EU)2024/2822號條例修訂的理事會條例(EC)第6/2002號進行了補充,并取代委員會條例(EC)第2245/2002號。
實施條例(EU)2026/138規定了有關歐盟外觀設計申請和注冊的詳細規則,包括申請內容、外觀設計表示方式(可使用通用技術以靜態、動態或動畫形式表示)、優先權主張、公告以及與注冊相關請求的要求,并規定了在歐盟知識產權局程序中的最高費用,例如無效宣告程序費用為450歐元,上訴費用為550歐元,以及若舉行了口頭審理,則另加400歐元。
授權條例(EU)2026/137則規定了相關程序性規則,包括申請修改、無效宣告申請的要求(包括需提交的信息和證據)、在權利人未提出異議時優先作出無效裁定的規則,以及關于電子通信、通知、期限、中止和恢復程序以及代理的規定,并在必要情況下適用授權條例(EU)2018/625的相關條款。
上述條例將自2026年7月1日起適用。過渡性條款規定,在該日期之前啟動的部分程序,在其終結前仍適用委員會條例(EC)第2245/2002號。